大阪府知事注册的旅行业者、旅行社代理业者、旅行服务通缉业者页面

更新日期:2024年1月18日

给大阪府知事登记的旅行业者、旅行社代理业者、旅行服务通缉业者的各位

登载了旅行业务的适当运营的注意事项和大阪府的通知等,请定期检查。
另外,进行各种申请、申报时,请确认这一页的内容,确认没有其他手续遗漏后再进行。   

<通知等>

**********!!!!请确认!!!!*******************************************

 ■因为手续、商谈等来厅的话需要预约。
  
  请先给企划・观光课打电话。
(06-6210-9313)
  如果预约满了的话,很难配合您的时间,请提前打电话。

  现在预约非常拥挤。新登记的预约是在两个月后的日程里进行的介绍。请您理解。
   
  另外,来厅的时候请用手指消毒和体温。
  请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感染对策。


   ◎只有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也可以通过邮寄来办理手续。

******************************************************************************

  ■ 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各种通知以及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通知等,
    请确认下面的页面。
    面向旅行业者等的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信息发送页面(大阪府主页)

 ■ 根据旅行业法第12条之3的标准旅行业条款,其中一部分被修改了(从2020年4月1日开始适用)。
   到2020年3月31日为止,持有大阪府知事的旅行业或旅行社代理业登记者,
   请确认本页下方记载的“7标准旅行业条款”后,办理必要的手续。

<参考链接>
  ■ 关于各种申请、申报的样式等,请确认以下页面。
     大阪府旅行业等申请·申报关系(大阪府主页)

  ■ 关于各种通知等,请确认以下页面。
     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通知等(大阪府主页)

关于自我检查及必要的申报等

1关于遵守旅行业法的情况等自我检查

  请每年使用以下格式进行自我检查。另外,检查后请保管2年。

  (1)旅行业法遵守状况自我检查表[PDF文件/140KB][Excel文件/64KB]
  (2)旅行业安全确保状况自我检查表[PDF文件/157KB][Excel文件/46KB] 

  [参考]旅行业新型日冕病毒对应指南(第4版)[PDF文件/298KB]

  ,关于“(2)旅行业安全确保状况的自我检查”,
   
每年2月都会要求提交自我检查表的复印件,请在期限之前提交。

  【提交处】
   旅行业协会非加入的旅行业者、旅行业者代理业者、旅行服务通缉业者⇒大阪府旅行业担当
   旅行业协会保证员工的旅行业者⇒给旅行业协会

  【提交期间】
   每年2月1日至2月20日必到
   (※旅行业协会保证员工的旅行业者请向加入的旅行业协会确认。)

  【提交方法】
   邮寄、传真、邮件
    ※在其他申报或提交期间以外不能使用邮件、传真。
    ※旅行业协会保证员工的旅行业者,请向加入的旅行业协会确认。

2关于交易额报告书的提交

  旅行业者必须在每事业年度结束后100天内提交“交易额报告书”。
  (详情)大阪府旅行业等申请·申报页“关于旅行业务的交易额的报告”

3关于登记事项的变更申请

  登记事项有变更的时候,从那天开始30天以内,需要进行登记事项变更申报。

  (详情)旅行业者、旅行业者代理业者的情况下,大阪府旅行业等申请·申报页“登记事项的变更的申报”
  (详情)旅行服务安排业的情况下大阪府旅行业等申请·申报页「登记事项的变更的申报」

4关于旅行社的更新登记申请

  旅行业者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经营旅行业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2个月前(以下称为“更新登记申请期限”
    说。)之前
,需要申请更新登记。
  另外,法人的情况下,根据最近事业年度的确定结算书(资产负债表)的金额计算基准资产额。
  在更新登记申请期限之前迎来结算期的年度是最近的事业年度,请注意。

  (详情)大阪府旅行业等申请·申报页面“更新登记的申请”

5关于定期进修的听讲

  在旅行社、旅行社代理业者的营业所被选任的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需要每5年接受定期的研修。
  关于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定期研修的实施,
  请确认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旅行业协会及一般社团法人全国旅行业协会的主页。

  ■ 新注册、更新注册申请时
   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的新登记、更新登记时,提交最近5年内完成的该进修的结业证的复印件。
   有必要。
   2018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进行了新登记和更新登记的旅行业者等,
      没有提交研修结束证复印件
人,请尽快提交。
   ※请务必在空白处填写旅行业等的登录号码和经营者的名称。
   【提交处】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大阪府府民文化部都市魅力创造局企划・观光课观光振兴小组(旅行业担当)
     
  ■ 关于旅行服务安排业
   在旅行服务安排业中,也有义务向选任旅行服务安排业务办理管理者每5年的进修。
   最新信息请看下面链接的下部。
   观光厅主页(在其他窗口打开外部网站)

6关于修改标准旅行业条款

关于基于旅行业法第12项第3项的标准旅行业条款,修改通信合同成立时期等
一部分被修改(2020年3月2日消费者厅·观光厅告示第1号)了。
关于旅行业者及旅行社代理业者,请参照下述“关于标准旅行业条款的修改手续”
请办理修改手续。
另外,需要办理手续的对象是到2020年3月31日为止登记大阪府知事的旅行业或旅行社代理业的登记者。

  标准旅行业条款(2020年4月1日修改)[PDF文件/329KB]

   (详情)关于标准旅行业条款的修改手续[PDF文件/1.63MB]
    附页2《旅行业条款变更申报书》[Word文件/33KB] 
       ※根据旅行业法第12条之2进行旅行业条款认可的旅行业者,
          请在变更这次变更相关部分后,提交“附页2”。
 

参考链接

    观光厅旅行业关系(外部网站)(外部网站)
   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旅行业协会(外部网站)
   一般社团法人全国旅行业协会(外部网站)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都市魅力创造局企划・观光课观光振兴小组

这是正文。


福尔 > 大阪府知事注册的旅行业者、旅行社代理业者、旅行服务通缉业者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