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更正请求等

向导号码:0000-0001

概要

(1)在提交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申报书的情况下,申报书中记载的课税标准金额或税额有错误,如果是过大的申报,可以要求修改减额。 
(2)在提交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申报书后,关于申报基础的法人税的课税标准有税务官署的修改,因此府民税或事业税的课税标准以及税额过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减额的修正。    
(3)在2个以上的道府县设置事务所等进行事业的法人,因分割基准的错误而请求更正时,请事先向主要的事务所或事业所所在地的道府县知事提交“关于分割基准修正的申报书”。如果大阪府有主要的事务所等的话,请向大阪府知事提交。

咨询窗口

负责法人事务所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请参照下述“咨询处府税事务所一览表”)

参考链接


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更正请求等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符合概要(1)及(2)的情况

 ・《更正请求书》 

 ・证明课税标准等或者税额等过大的资料

符合概要(3)的情况

 ・《关于分割基准修正的申报书》

 ・可以弄清分割基准错误的事实的资料


申请文件等

更正请求书(Pdf文件,703KB)
更正请求书(Excel文件,221KB)
记载的指南(Pdf文件,130KB)
记载的指南(Word文件、24KB)
关于分割基准修正的申报书(Pdf文件,113KB)
关于分割基准修正的申报书(Excel文件,72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概要(1)的请求期限是从申报书的法定缴纳期限开始5年以内。
概要(2)所涉及的请求期限是税务官署通知修改或决定之日起的2个月以内。
概要(3)相关的申报期限是从判明错误的事实开始到进行消灭该事实的更正等为止。

申请窗口

负责法人事务所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请参照下述“提交处府税事务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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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事业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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