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NOx PM法关联

向导号码:0000-1148

实施指南

 根据汽车NOx・PM法,特定经营者需要制定并提交计划《汽车使用管理计划书》,以抑制伴随着事业活动的对象汽车排出的氮氧化物及颗粒物。
 另外,关于该计划每年的实施情况,需要提交《汽车使用管理实绩报告书》。

 特定经营者是指在大阪府内37个市町(丰能町、能势町、太子町、河南町、岬町、千早赤阪村除外的市町)使用的据点位置的对象汽车30台以上的经营者。

咨询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587
传真号码06-6210-9575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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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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