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自立支援医疗机构(培养医疗・更生医疗)指定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0-1151

实施指南

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综合支援残疾人日常生活及社会生活的法津)进行自立支援医疗(培养医疗·再生医疗),需要从医院、诊疗所、药店、访问护士站等的开设者,需要向大阪府知事申请指定。

※政令市、核心市(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东大阪市)分别开院、开设的情况下,请向各自的市申请。

咨询窗口

福利部残疾福利室地区生活支援课地域服务支援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6652
传真号码06-6944-2237
地址〒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1楼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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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残疾福利室地区生活支援课地域服务支援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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