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指定自立支援医疗机构(培养医疗・更生医疗)指定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0-1151
实施指南
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综合支援残疾人日常生活及社会生活的法津)进行自立支援医疗(培养医疗·再生医疗),需要从医院、诊疗所、药店、访问护士站等的开设者,需要向大阪府知事申请指定。
※政令市、核心市(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东大阪市)分别开院、开设的情况下,请向各自的市申请。
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综合支援残疾人日常生活及社会生活的法津)进行自立支援医疗(培养医疗·再生医疗),需要从医院、诊疗所、药店、访问护士站等的开设者,需要向大阪府知事申请指定。
※政令市、核心市(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东大阪市)分别开院、开设的情况下,请向各自的市申请。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