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疗机关指定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1-2633
概要
今年5月《儿童福利法》(以下简称“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
在新的医疗支援制度中,患有法律规定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的患者,包括医疗费(包括配药医疗费)的支付,必须在都道府县知事(政令·核心市的情况下为该市长)指定的“指定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医疗机关接受医疗。
为了接受指定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指定,需要办理申请手续。(仅大阪府(政令、核心市除外)的医疗机构是大阪府知事指定的对象。)
详细情况在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关于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上有介绍,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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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
申请指南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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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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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位于大阪府(政令·核心市除外)的保险医疗机关、保险药店、访问护士站等。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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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