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疗机关指定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1-2633

概要

 今年5月《儿童福利法》(以下简称“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

 在新的医疗支援制度中,患有法律规定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的患者,包括医疗费(包括配药医疗费)的支付,必须在都道府县知事(政令·核心市的情况下为该市长)指定的“指定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医疗机关接受医疗。

 为了接受指定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指定,需要办理申请手续。(仅大阪府(政令、核心市除外)的医疗机构是大阪府知事指定的对象。)

 详细情况在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关于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上有介绍,请看。

咨询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电话号码06-6944-6698
传真号码06-4792-1722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参考链接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

申请指南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下载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位于大阪府(政令·核心市除外)的保险医疗机关、保险药店、访问护士站等。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电话号码06-6944-6698
传真号码06-4792-1722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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