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生的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1-2634

概要

 2015年1月开始,根据《儿童福利法的一部分改正法律》实施新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

 为了得到新制度的支付认定,需要附上根据该法指定的医生(指定医生)制作的诊断书(医疗意见书)进行申请。(但是,现在,作为小儿慢性特定疾病治疗研究事业的领取者的患者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是指定医生制作的诊断书(医疗意见书)。)

 为了接受指定医生的指定,需要向医生工作的医疗机关所在地都道府县(政令·核心市的话是该市)申请。另外,在多个医疗机构工作,在各医疗机构制作诊断书(医疗意见书)时,需要向各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都道府县及政令、核心市申请。

 详细情况在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上有介绍,请看。

咨询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电话号码06-6944-6698
传真号码06-4792-1722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参考链接


关于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医生的申请手续

申请指南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下载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电话号码06-6944-6698
传真号码06-4792-1722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