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指定医生的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1-2634
概要
2015年1月开始,根据《儿童福利法的一部分改正法律》实施新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
为了得到新制度的支付认定,需要附上根据该法指定的医生(指定医生)制作的诊断书(医疗意见书)进行申请。(但是,现在,作为小儿慢性特定疾病治疗研究事业的领取者的患者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是指定医生制作的诊断书(医疗意见书)。)
为了接受指定医生的指定,需要向医生工作的医疗机关所在地都道府县(政令·核心市的话是该市)申请。另外,在多个医疗机构工作,在各医疗机构制作诊断书(医疗意见书)时,需要向各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都道府县及政令、核心市申请。
详细情况在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上有介绍,请看。
咨询窗口
参考链接
关于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医生的申请手续
申请指南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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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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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详情请参照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