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关于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1289
实施指南
原子能事业者根据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设置、变更原子能防灾人员时,向都道府县知事申报。
咨询窗口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防灾企划课计划推进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6487
传真号码06-6944-6654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1-43大阪府新别馆北馆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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