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国家战略特别区域外国人滞留设施经营事业特定认定申请等
向导号码:0001-5877
概要
○打算实施国家战略特别区域外国人滞留设施经营项目的人,必须得到知事的特定认定。
○国家战略特别区域外国人滞留设施经营事业的认定经营者,如果有变更(轻微变更除外),应接受知事的认定。
○国家战略特别区域外国人滞留设施经营事业的认定经营者,如果有轻微的变更、废止,请向知事申报。
○申请书、备案书2份(需要附件)
○手续费
特定认定申请:21200日元
变更认定申请:10500日元(在与用于获得特定认定的事业的居室在同一设施内,将与该居室相同规格的居室用于事业的,减少居室数量或不伴随设施结构、面积、设备及器具变更的为2500日元)
※在大阪市、八尾市、寝屋川市实施项目时,请向各市的负责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