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的申请、申报

向导号码:0000-0164

实施指南

・墓地等经营、变更、废止许可申请 
 墓地、骨灰堂、火葬场在以下所示的町村经营、变更、废止的人(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团体、宗教法人等)必须得到知事的许可。此外,该区域以外的区域,须经市(町)长的许可。
     【岛本町、丰能町、能势町、熊取町、田尻町、岬町、太子町、河南町、千早赤阪村】
・墓地等工程完成申报
 许可相关的工程完成后,必须迅速向知事申报,接受检查。
・墓地等变更申报
 墓地等经营者的姓名、住址、墓地等的名称、所在地等发生变更时,必须迅速向知事申报。
・关于许可的申报
 根据法第11条第1项或者第2项的规定有被视为有墓地等许可的处分时,墓地等的经营者必须迅速向知事申报该意思。

咨询窗口

健康医疗部 生活卫生室环境卫生课生活卫生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9910
传真号码06-6944-6707
地址〒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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