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难病法的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

向导号码:0001-6861

概要

 在基于难病法的医疗费补助制度中,患者要接受医疗费补助,必须在医疗机关、事业所所在地的都道府县的知事·指定都市的市长指定为“指定医疗机关”的医疗机关等(医院、诊疗所、药店以及访问护士站、看护医疗院)需要接受医疗等。
 医疗机构等为了接受指定医疗机构的指定,需要办理申请手续。(大阪府内的医疗机关是大阪府知事指定的对象。但是,位于大阪市、堺市的医疗机关请向各指定城市的市长办理申请手续。)
 详细情况在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上有介绍,请看。

咨询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难病认定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7083
传真号码06-6941-6606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参考链接


基于难病法的医疗费补助制度的指定医疗机关的申请手续

申请指南

 详情请看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下载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我为您介绍邮寄的手续,如果您带到地区保健课的话,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详情请看地区保健课的主页(参考链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难病认定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7083
传真号码06-6941-6606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6楼地区保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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