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污染防止法各种申报(指定地域特定设施)

向导号码:0000-1688

实施指南

关于水质污染防止法相关的特定设施(指定地域特定设施部分),需要进行以下申报。此外,关于指定地区特定设施以外的特定设施,请咨询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
○ 特定设施设置备案
〇 特定设施使用申报
〇 特定设施变更申报
○ 使用废止申报
○ 污染负荷量测定方法申报
〇 继承申报
〇 姓名等变更申报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生活卫生室环境卫生课卫生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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