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关于专用自来水的申请等
向导号码:0000-0172
实施指南
・根据自来水法的专用自来水的布设工程、供水开始、变更、废止的情况下,需要申请等。
・“专用自来水”是指宿舍、公司住宅、疗养所等用于自家用自来水及其他自来水事业的自来水以外的自来水,
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物品。
(1)向超过100人提供居住所需的水
(2)用于人的饮用、做饭、洗澡等其他人生活的一天最大供水量超过20m3的
(受水式的情况下,政令的基准值以下的除外)
・需要附加规定的申请书、各种图纸等附加文件
※在市区、忠冈町域或熊取町域设置专用自来水时,请向各市町负责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