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税缴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及缴纳期限特例的适用者指定申请

向导号码:0001-7211

实施指南

为了减轻特别征收义务人申报手续的负担,满足规定的条件时,根据申请,可以接受缴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及缴纳期限的特例。

接受这个特例的话,是汇总了3个月的量的一年4次的申报缴纳期限。

此外,详情请咨询难波北府税事务所。

咨询窗口

难波北府税事务所住宿诸税课

电话号码06-6362-8611
传真号码06-6362-8645
地址〒530-8502大阪市北区西天满3丁目5番24号

参考链接


住宿税缴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及缴纳期限特例的适用者指定申请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住宿税缴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及缴纳期限特例的适用者指定申请书,从2021年4月1日开始不需要盖章。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邮寄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从2023年10月16日开始利用eLTEAX进行电子申请。
详情请参阅页面下方的参考链接。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旅馆、酒店、简易宿所、特区民宿设施或住宅住宿事业相关设施(以下称为“住宿设施”。)的经营者

・ 申请适用之日所属月的前12个月内,住宿设施中住宿税应缴纳的金额合计120万

    日元以下。

・ 取消这个特例适用的指定的情况下,从那天开始已经过了一年。

・ 住宿税的申报是适当的。

・ 府税不拖欠。

・ 财产状况及其他原因,住宿税的征收确保没有障碍。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难波北府税事务所住宿诸税课
电话号码06-6362-8611
传真号码06-6362-8645
地址〒530-8502大阪市北区西天满3丁目5番24号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住宿诸税集团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