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专用自来水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0174

实施指南

简易专用自来水的供水开始、变更、废止时,请设置者进行申报。
简易专用自来水是指设置在大楼、公寓等处的蓄水槽自来水,受水槽的有效容量超过10m3的自来水。
・开始供水时(简易专用自来水供水开始申报书)
・设置者、设施等发生变更时(简易专用自来水申报事项变更申请书)
・设施废止时(简易专用自来水(休・废)停止申请)
・发生自来水事故时(自来水事故报告书)

咨询窗口(申请窗口)

请向管辖设置场所的大阪府保健所咨询。
(请参照下面的参考链接)

※ 设置场所为市区、忠冈町域或熊取町域时,各市町担当课为窗口。

参考链接

参考资料


申请指南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生活卫生室环境卫生课自来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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