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基于领域调整法的调整申请

向导号码:0000-1765

实施指南

1中小企业团体对于大企业与该中小企业团体成员资格相关的特定事业相同的事业开始或扩大事业,从而减少作为该中小企业团体成员的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现在提供的物品或劳务的需求减少因此,如果认为有可能对这些中小企业的经营稳定产生显著恶劣影响的事态时,可以根据主管省令的规定,提出以下劝告。

2根据前款规定申请,以不超过都道府县区域的区域为该地区的中小企业团体,必须经由管辖该区域的都道府县知事进行。

3都道府县知事,关于根据前款的规定经由该都道府县知事提交的申请,关于该申请所涉及的大企业者的该事业的开始或扩大的计划的实施对申请的中小企业团体的构成员中小企业的经营稳定的影响等,主管大臣可以提出意见。在这种情况下,都道府县知事可以听取都道府县中小企业调停审议会关于该中小企业团体成员的中小企业经营稳定的影响等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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