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气候变动对策推进条例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1859

实施指南

1.府内大量使用能源的经营者等(特定经营者)必须制定到2030年度为止的计划,包括缓和气候变化以及适应气候变化以及优化电气需求的对策,并向知事申报。

2.特定经营者以外的经营者,可以制定到2030年度为止的计划,包括缓和气候变动以及适应气候变化以及优化电气需求的对策,并向知事申报。

3.特定零售商必须制作面向扩大可再生能源供给等计划的对策计划书和记载了其实际成果的实绩报告书,并向知事申报。

4.零售商等必须在电力供需紧张的时期前后,制作有关电力供需的对策计划书和记载了其实际成果的对策报告书,并向知事申报。

5.上一年度新车销售台数3000台以上的汽车销售经营者(特定销售经营者)必须制作电动车普及相关的计划书和记载了其实际成果的实绩报告书,并向知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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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脱碳·能源政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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