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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的继承申报
向导号码:0000-1883
申请指南
○对象
从进行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的设置或使用申报的人员,接受或租借该申报所涉及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时(包括继承、合并或分割)
○接待处
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继承申报书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分发下载
申请文件等
继承申报书(PDF)(Pdf文件,123KB)
继承申报书(Word)(Word文件、31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无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工厂、车间所在的市町村的环境、公害担当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