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修正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的专有部分的地板面积比例的申请

向导号码:0002-0434

实施指南

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的所有区分所有者对该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物各层的交易价格进行计算并协商决定的修正方法时

・提交期限 

 取得该建筑物申报时

(取得之日起20天以内)

咨询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关于修正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的专有部分的地板面积比例的申请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关于修正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的专有部分的地板面积比例的申请书

・证明协商了关于修改专有部分地板面积比例的文件

・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

※可以复印。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邮寄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不动产集团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