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原分售住宅买回特约登记
概要
在大阪府,从1947年到1966年,作为住宅政策,面向个人进行了宅地分开出售等。
其中,对于买回特约期限届满的,根据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申请,进行着买回特约登记的注销(委托登记)事务。
另外,根据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法的修改,自合同之日起经过10年的时候,可以通过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单独申请来申请买回特约登记的注销登记。详情请咨询登记管辖法务局。
该处理仅限于建筑部为了上述住宅政策在大阪府内分开出售的物件。
即使买回权人在“大阪府”,申请窗口也有不同的情况,请务必确认以下记载事项。
(1)请在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上确认买回特约的买回权者是“大阪府”。
买回权者为“大阪府住宅供给公社”、“大阪府泉北开发中心”等情况下,不能处理。
买回权者是“大阪府”以外的情况下,请向各自的团体等咨询。
(2)请确认申请地是否属于建筑部分开出售的物件。
建筑部分开出售的物件的主要所在地如下。
・ 八尾市大字刑部、松原市立部町、松原市冈町、箕面市濑川、河内长野市千代田町、岸和田市上松町等
※ 关于下述申请对象(买回权者仅限于大阪府),请咨询以下咨询窗口。
【取消千里・泉北新城・二色之滨公园城住宅用地的回购特约登记】
大阪都市计划局据点开发室town推进课管理小组(072-429-9243)
【取消利空镇(事业用地)・阪南天空城(事业用地或住宅用地)的买回特约登记】
大阪都市计划局据点开发室town推进课推进小组(072-429-9242)
申请指南
大阪府接受该不动产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申请,委托法务局登记。
从申请到登记完成证(写)的交付需要2周左右。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〇必要文件等
注销买回特约登记(委托登记)事务需要以下4点文件等。
(1)申请书(不需要盖章。)
(2)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复印也可以,请准备最近的东西。<3个月以内的物品>)
(3)收入印花纸(一笔且一件需要1000日元的份。<注册许可税>)
(4)邮票(共计412日元,如明细所示需要邮票。)
(细目)
・ 244日元×1组<用于从大阪府到法务局的特定记录邮件。>
・ 84日元×2组<从法务局到大阪府,以及从大阪府到申请者的普通邮件中使用。>
※ 注销登记的对象为2笔以上或2件以上的情况下,邮费可能会增加,请事先联系。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窗口分发传真下载(请从本页最下部【参考资料】栏下载。)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收入印花及邮票)请连同申请书一起提交。
申请方法
窗口自备邮寄
申请时间
开门日(营业日)
该不动产的所有者(登记名义人)
事前协商
不要
交付物指南
登记完成证(写)
申请窗口・咨询窗口
大阪府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住宅经营室设施保全课资产活用组
TEL 06-6210-9755、06-6210-9762
FAX 06-6210-9750
参考资料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住宅经营室设施保全课资产活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