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原分售住宅买回特约登记

向导号码:0002-2902

概要

 在大阪府,从1947年到1966年,作为住宅政策,面向个人进行了宅地分开出售等。

 其中,对于买回特约期限届满的,根据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申请,进行着买回特约登记的注销(委托登记)事务。

  另外,根据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法的修改,自合同之日起经过10年的时候,可以通过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单独申请来申请买回特约登记的注销登记。详情请咨询登记管辖法务局。

 

  该处理仅限于建筑部为了上述住宅政策在大阪府内分开出售的物件。

 即使买回权人在“大阪府”,申请窗口也有不同的情况,请务必确认以下记载事项。

 (1)请在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上确认买回特约的买回权者是“大阪府”。

   买回权者为“大阪府住宅供给公社”、“大阪府泉北开发中心”等情况下,不能处理。

   买回权者是“大阪府”以外的情况下,请向各自的团体等咨询。

 (2)请确认申请地是否属于建筑部分开出售的物件。

   建筑部分开出售的物件的主要所在地如下。

 ・  八尾市大字刑部、松原市立部町、松原市冈町、箕面市濑川、河内长野市千代田町、岸和田市上松町等

 ※ 关于下述申请对象(买回权者仅限于大阪府),请咨询以下咨询窗口。

 【取消千里・泉北新城・二色之滨公园城住宅用地的回购特约登记】

大阪都市计划局据点开发室town推进课管理小组(072-429-9243)

 【取消利空镇(事业用地)・阪南天空城(事业用地或住宅用地)的买回特约登记】

大阪都市计划局据点开发室town推进课推进小组(072-429-9242)

取消买回特约的申请

申请指南

 大阪府接受该不动产所有者(登记名义人)的申请,委托法务局登记。

 从申请到登记完成证(写)的交付需要2周左右。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〇必要文件等

  注销买回特约登记(委托登记)事务需要以下4点文件等。

  (1)申请书(不需要盖章。)

  (2)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复印也可以,请准备最近的东西。<3个月以内的物品>)

  (3)收入印花纸(一笔且一件需要1000日元的份。<注册许可税>)

  (4)邮票(共计412日元,如明细所示需要邮票。)

  (细目)

  ・ 244日元×1组<用于从大阪府到法务局的特定记录邮件。>

  ・ 84日元×2组<从法务局到大阪府,以及从大阪府到申请者的普通邮件中使用。>

  ※ 注销登记的对象为2笔以上或2件以上的情况下,邮费可能会增加,请事先联系。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窗口分发传真下载(请从本页最下部【参考资料】栏下载。)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收入印花及邮票)请连同申请书一起提交。

申请方法

  窗口自备邮寄 

申请时间

 开门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该不动产的所有者(登记名义人)

事前协商

 不要

交付物指南

 登记完成证(写)

申请窗口・咨询窗口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咲洲厅舍26楼
 大阪府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住宅经营室设施保全课资产活用组
 TEL 06-6210-9755、06-6210-9762
 FAX 06-6210-9750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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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住宅经营室设施保全课资产活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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