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申报确认申请

向导号码:0000-2902

实施指南

关于大阪府管辖地区的事业所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设置申报书等的申请状况,根据大阪府受理保管的文件进行确认,回答有无设施。

咨询处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申报确认申请

申请指南

该咨询制度是关于大阪府管辖的事业所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设置申报书等的申请状况,根据大阪府受理保管的文件进行确认,回答有无设施。

  • 这个制度可以确认的设施有以下3种。
    “基于水质污染防止法(或濑户内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的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
    “基于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的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水质关系)”
    “基于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的特定设施”

     但是,大阪府能回答的仅限于大阪府直接管辖各法令的市町村。详情请确认参考链接“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申报确认申请”。

  • 关于“下水道法的特定设施”,由各市町村管理,请向各市町村的公共下水道负责部门咨询。 (关于枚方市、寝屋川市、东大阪市的区域,请向各市的环境负责部门咨询。)
  • 该制度是根据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设置的申报书的数据,根据事业所名称进行调查的。
    因此,没有填写事业所名称的、不是事业所的(不是经营者的个人、公寓等集体住宅)不能进行调查。 即使是个人事业所,也请务必一起写事业所名称(商号、商号等)。
  • 根据这个制度的回答是关于各个事业所的调查结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回答所在地显示的土地本身是否有有害物质使用的履历。
  • 对于过去有无设施以及有设施时使用的物质,过去文件的管辖属于其他机关,所以调查可能需要1个月左右,请谅解。
  •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FAX 
    邮件也能收到。请寄到以下网址。
    [email protected]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确认结果的发送方法

     向确认申请书上记载的传真或网址发送确认结果。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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