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老人保健设施的开设许可

向导号码:0000-3174

实施指南

 病情处于稳定期,虽然不需要住院治疗,但是需要康复训练、护理、看护为中心的护理的需要看护者入所,提供服务的设施。
 许可是根据申请在事业所进行的,但是开设者必须由地方公共团体、医疗法人、社会福利法人及其他厚生劳动大臣规定。另外,必须遵守“护理老人保健设施的人员、设施及设备及运营相关标准(2000年3月31日厚生省令第40号)”来运营是必要条件。

咨询窗口

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事业者课设施指导小组

电话号码(护理保险设施・咯痰吸食)06-6944-7106(收费・萨高住・轻费・养护)06-6944-2675
传真号码06-6944-6670
地址〒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7楼

护理老人保健设施的开设许可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的支付方法如下:
府证纸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事前协商是必要的。

代理申请

不能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事业者课设施指导小组  

电话号码(护理保险设施・咯痰吸食)06-6944-7106(收费・萨高住・轻费・养护)06-6944-2675
传真号码06-6944-6670
地址〒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7楼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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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事业者课设施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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