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建筑基准法许可等建筑主的变更报告
向导号码:0000-3225
实施指南
在申请确认时,如果和已经获得的许可、认定等建筑主不同的话,需要向建筑主管提交该许可人联署的申请。
(大阪府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6条第3项)
○大阪府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2部
・委任状
・土地誊本等(根据情况)
○附上许可证(副本)
(大阪府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6条第3项)
○大阪府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2部
・委任状
・土地誊本等(根据情况)
○附上许可证(副本)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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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6-621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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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细则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等
细则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Pdf文件,30KB)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申请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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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