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建筑基准法第43条第2项第2号许可的轻微变更报告
向导号码:0000-3226
实施指南
已经获得的建筑基准法第43条许可(法第43条2项2号许可、法修改前,法第43条第1项补充条款许可)的内容发生轻微变更时,需要向特定行政厅申报。※申报前请咨询。
○变更申报书2份
・委任状
・变更前后的图纸
○请附上许可证(副本)。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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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等
细则6条第3项规定的报告书(Pdf文件,30KB)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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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6-621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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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