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指定医生关系
向导号码:0000-3462
实施指南
医生作为基于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第1项的医生接受指定时,必须根据《大阪府残疾人福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及《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规定的医生指定等相关纲要》,向大阪府知事申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及参考资料)
申请时,请确认下述“参考链接”的《残疾人手册认定指南》中的“6指定医生申请所需的审查基准、手续、样式集”(P.23~34)。
申请书等的提交处是医疗机关所在地的市町村残疾人福利担当课。
另外,政令市(大阪市、堺市)及核心市(高槻市、东大阪市、丰中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吹田市)都是在各自的市指定的,请向各市咨询。
咨询窗口
福利部残疾人自立咨询支援中心地域支援课
电话号码06-6692-5261・06-6692-5264(手帐交付关系)
传真号码06-6692-3981・06-6692-5340
地址〒558-0001大阪市住吉区大领3丁目2-36
电话号码06-6692-5261・06-6692-5264(手帐交付关系)
传真号码06-6692-3981・06-6692-5340
地址〒558-0001大阪市住吉区大领3丁目2-36
参考链接
参考资料
关于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规定的医生指定等的纲要(Word文件,8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