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土壤污染对策法或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知事确认的土地土地利用状况报告书
向导号码:0000-3529
实施指南
关于基于土壤污染对策法或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报告义务的暂时延期,请接受知事确认的土地所有者等定期报告该土地的利用状况。
咨询处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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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对策法或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知事确认的土地土地利用状况报告书
申请指南
土地所有者等在收到以下(1)或(2)知事的确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报告义务的暂时延期确认)时,请在每年度末报告该确认的土地使用情况。
(1) 废止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时,确认土壤污染对策法3条第1项或者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第81条的4第1项补充条款。
(2) 在设置了运转中的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的工厂用地中,土地的性状变更(仅限于不到900平方米的情况。)时,确认该条例第81条的6第3项补充条款。
※ 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是指
・ 制造、使用或处理特定有害物质(以下称为“使用等”。)水质污染防止法的特定设施、下水道法的申报设施【法第3条第1项】
・ 使用管理有害物质等的条例(水质关系)的申报设施【条例第81条的4第1项】
・ 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的特定设施【条例第81条的4第1项】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下载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从2023年3月27日开始转移到新的系统。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从2023年3月27日开始转移到新的系统。
电子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关于暂缓以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义务,经知事确认的土地所有者等
・土壤污染对策法第3条第1项补充条款(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使用废止时调查)
・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第81条之4第1项补充条款(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等使用废止时调查)
・该条例第81条的6第3项补充条款(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等设置工厂、车间用地性状变更时的调查)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咨询处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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