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排放工业废弃物的经营者申请、申报、提交报告书的介绍

向导号码:0000-3618

实施指南

 产业废弃物排放经营者应根据《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对伴随该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自行负责妥善处理。另外,工业废弃物的保管、搬运、处理、委托等方面,根据法令规定了基准。因为制作了简单总结了“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的书签,请参照参考链接。

 工业废弃物排放经营者必须提交以下报告书。
  ○上一年度交付宣言的所有经营者
    产业废弃物管理票交付等状况报告书  
  ○工业废弃物(或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大量排放经营者
    工业废弃物(或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计划书    
    工业废弃物(或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书

   

  宣言未在期限内返还,收到未记载或虚假记载的宣言,或从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收到处理困难通知的经营者,必须提交措施内容报告书。

  

  在产生工业废弃物的车间以外的地点保管时,有需要事先申报的情况,请咨询窗口。

关于报告时间

 产业废弃物管理票交付等状况报告书、关于大量排放的计划书及报告书请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提交。

 其他报告书及申报请在规定的日期前提交。

咨询窗口

【政令指定都市及核心市以外的地区】
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排出者指导小组
电话号码06-6941-0351(内线3824)
电话号码06-6210-9570(直通)
地址〒559-8555大阪府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堺市以外的泉州地区(建设业以外的行业)】
泉州农业与绿化综合事务所
电话号码072-437-2530
地址〒596-0076大阪府岸和田市野田町3丁目13-2泉南府民中心大楼3楼

※向政令指定都市及核心市申报请向各市政府咨询。
 各市政府的联系方式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相关机构”。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排出者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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