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持有个人信息停止使用请求
向导号码:0000-3704
概要
实施单位(知事、教育委员会等行政委员会等)所持有的以自己为本人的持有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以下称为“法”。)违反第61条第2项(超过使用目的范围的持有)而持有时,违反第63条(禁止不正当使用)的规定被处理时,违反第64条(适当的取得)的规定取得。
咨询窗口
府政信息中心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持有个人信息使用停止请求书
申请指南
○请携带能证明个人信息的本人或代理人本人的文件(驾驶执照等),来府政信息中心,提交“持有个人信息使用停止请求书”。
※关于代理人,表示是本人的代理人的文件也是必要的。
○不接受电话或口头请求。
○关于公安委员会、大阪府警察本部的申请窗口不同。
○自提出停止使用请求之日起30日内(修正所需的期间除外)以书面形式通知停止使用决定等。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窗口发放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实施单位(知事、教育委员会等行政委员会等)持有的持有个人信息的本人或代理人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但是,建议事先和负责课(室、所)或府政信息中心商量。
但是,建议事先和负责课(室、所)或府政信息中心商量。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府政信息中心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可以在负责科(室、所)申请。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可以在负责科(室、所)申请。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