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根据大阪府气候变动对策推进相关条例(建筑物的环境关怀制度)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3707
建筑物的环保制度
建筑面积(扩建时为扩建部分的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新建或扩建的情况下,需要向大阪府(建筑地点是大阪市、堺市的话是各自的市)申报。
申报种类 | 申报时间 |
建筑物环境计划书的申报 | 工程开始前21天 |
建筑物环境计划书的变更申报 | 变更工程开始前15天 |
工程完成申报 | 工程完成日起15天内 |
申报的建筑物的环境关怀的评价结果的概要将在大阪府的主页上公布。
由此,促进建筑主的环境关怀措施,提高府民的意识和需求,促进环保建筑物的普及。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环境课建筑环境与设备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5
传真号码06-6210-971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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