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人设置等相关手续

向导号码:0000-3712

 学校法人是以设置私立学校为目的,根据私立学校法规定设立的法人。为了提高适合进行公共教育主体的公共性格,设置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机制。

 

 想要设立学校法人的人,在捐赠行为中,必须规定其目的、名称、设置的私立学校的种类、名称等规定事项,并按照法令规定的手续,得到所属厅(参照下表)的认可。

 另外,在设立后,对于一定事项也有必须得到认可的事项和必须进行申报的事项。

 另外,只以设置私立专修学校或私立各种学校为目的的法人(准学校法人)也是一样的。

 

区分所属厅
以设立私立大学和私立高等专门学校为目的的学校法人文部科学大臣
只以设置上述以外的私立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为目的的学校法人都道府县知事
以设置私立专修学校或私立各种学校为目的的法人(准学校法人)都道府县知事

咨询窗口

大阪府教育厅私学课
地址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1-43新别馆南馆10楼

 (1) 关于以设置小学、初中、高中等为目的的学校法人
  中小学振兴集团
  电话号码06-6210-9274
  传真号码06-6210-9276

 (2) 关于以设置幼儿园为目的的学校法人(但是,(1)除外)
  幼儿园振兴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273
  传真号码06-6210-9276

 (3) 关于只以设置专修学校、各种学校为目的的法人(准学校法人)
  总务・专各振兴集团(专各振兴担当)
  电话号码06-6210-9272
  传真号码06-6210-9276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教育厅私学课总务·专各振兴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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