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类受让、消费许可申请

向导号码:0000-3782

实施指南

○关于基于高槻市以外的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申请窗口等,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

○接受火药类消费时,根据火药类取缔法需要知事的许可。
 请提交以下文件4份(正1、副3)。此外,详情请咨询窗口。
  ・火药类受让·消费许可申请书
  ・火药类消费计划书
   (其中,请填写消费计划书、保安物件的状况、危险预防方法、保安管理组织图、火药类处理者、火药类处理所、火工所、消费地点的状况等。)
  ・相关法令许可书等(照片:有必要时)
  ・火药类处理保安责任人选任申报书(必要时)
  ・其他相关文件
  ・手续费 

※火药类取缔法实施规则第90条之2中,允许受让和消费的都道府县知事相同的情况下,
  规定可以同时获得许可。

咨询窗口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保安组 
 电话号码06-6944-6653
 传真号码06-6944-0919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1-43府厅新别馆北馆3楼

※关于基于高槻市以外的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申请窗口等,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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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保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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