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福利城市建设条例的城市设施设置工程事前协议

向导号码:0000-0426

实施指南

○设置下一个城市设施时,需要事先协商。

用途区分对象规模协议处
集会场(不包括地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集会室的。)全部市町村
火葬场
便利店总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且不到200平方米

事务所

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舞厅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
经营理发店、洗衣经销店、当铺、出租服装店、银行等类似服务业的店铺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且不到200平方米
工厂(汽车修理工厂除外)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神社、寺院、教会等其他类似的东西总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消防法第8条之2第1项规定的地下街全部大阪府
道路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道路
根据都市计划法第4条第12项规定的开发行为而设置的公园
游乐园、动物园或植物园
港湾法第2条第5项第9号之3规定的港湾环境整备设施绿地
海岸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海岸保全设施中,为护岸、沙滩及其他公众利用而修建的设施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环境课居住环境推进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17/06-6210-9718
传真号码06-6210-971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参考链接


城市设施设置工程事前协议(建筑物)

申请指南

■提交书面材料

(必须提交的东西)

 (1)城市设施设置工程事前协议书(样式第4号)

  ※根据市町村的不同,也有规定独自的样式的情况,请向该市町村咨询。 

 (2)城市设施事前协议项目表(格式第5号)

(有必要时需要的东西)

 (1)附近示意图、配置图、各层平面图等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实施指南中所示,打算设置对象用途和规模的城市设施的经营者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代理申请的话需要委托书。

申请窗口

○建筑物    ・・府内市町村的窗口
○道路、公园等...大阪府

【大阪府的申请窗口】
住宅街区建设部建筑指导室建筑企划课福祉推进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17
传真号码06-6210-9714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咲洲厅舍27楼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环境课居住环境推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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