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体储藏相关手续

向导号码:0000-0046

实施指南

○关于基于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手续等,

 高槻市内的事业所的话,大阪府是窗口。

 关于其他市町村的窗口,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

 

○第一种储藏所

容积1000m3(液化气为10吨)以上,第一种气体为储存3000m3(液化气为30吨)以上的高压气体,事先得到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而设置的储藏所

 

○第二种储藏所

第二种气体的容积300m3(液化气为3吨)以上不到1000m3(同10吨),第一种气体的容积300m3(同3吨)以上3000m3(同30吨)以下的高压气体,事先向都道府县知事申报并设置的储藏所

 

○关于申请、申报等手续的内容,请看参考链接“高压气体相关申请”。

咨询窗口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保安组

电话号码06-6944-6653
传真号码06-6944-0919
地址〒540-0008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1-43大阪府新别馆北馆3楼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保安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