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取得税对土地改良区等换地的取得缓征申报

向导号码:0000-0500

实施指南

土地改良区或独立行政法人绿资源机构取得一定的换地,在2年内转让该换地时

咨询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不动产取得税对土地改良区等换地取得的延期征收申报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不动产取得税对土地改良区等换地取得的延期征收申报书

・证明从取得一定换地之日起2年内转让的文件

※可以复印。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邮寄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不动产集团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