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特定液化石油气设备工程项目开始报告
向导号码:0000-0060
实施指南
○关于基于高槻市以外的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申请窗口等,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
○从事特定液化石油气设备工程业务的人员,必须在项目开始之日起30天内进行申报。
・申报书[2份]
・表示法定记录及管道图纸保存的地点及分类方法的文件及图纸[2部分]
・登记簿副本或居民票[2份]
・液化石油气设备士执照复印件[2份]
・用于记录的台账复印件[2份]
○从事特定液化石油气设备工程业务的人员,必须在项目开始之日起30天内进行申报。
・申报书[2份]
・表示法定记录及管道图纸保存的地点及分类方法的文件及图纸[2部分]
・登记簿副本或居民票[2份]
・液化石油气设备士执照复印件[2份]
・用于记录的台账复印件[2份]
咨询窗口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保安组
电话号码06-6944-6653
传真号码06-6944-0919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1-43府厅新别馆北馆3楼
※关于基于高槻市以外的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申请窗口等,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
电话号码06-6944-6653
传真号码06-6944-0919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1-43府厅新别馆北馆3楼
※关于基于高槻市以外的保安3法(高压气体保安法、液化石油气法、火药类取缔法)的申请窗口等,请看参考链接“关于权限转让(市町村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