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关于小规模居住型儿童养育事业(家庭家庭)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6141
概要
小规模居住型儿童养育事业(家庭家庭事业)是指积累了养父母等经验,在专职的抚养者的住所中,接受5名要保护的儿童,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养育的事业,满足养父母经验等一定条件的抚养者3人以上进行抚养的第二种社会福利事业。
要进行事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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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儿童家庭局家庭支援课育成小组
小规模居住型儿童养育事业(家庭家庭事业)是指积累了养父母等经验,在专职的抚养者的住所中,接受5名要保护的儿童,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养育的事业,满足养父母经验等一定条件的抚养者3人以上进行抚养的第二种社会福利事业。
要进行事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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