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购制度(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

向导号码:0000-6155

制度概要

所谓土地的先买制度,是指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有秩序的整备,根据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有计划地取得必要的土地的制度。
土地所有者(卖主)拥有一定面积以上的土地

(1)以有偿转让的情况下,有义务事先申报的“土地有偿转让申报”
(2)有希望向地方公共团体等购买的“土地购买希望申请”

      

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向该土地所在的市町村长提交。



(1)申报对象面积

   城市规划设施等区域内的土地200平方米以上 

    上述以外的市区化区域的土地5000平方米以上

    市区化区域以外且市区化调整区域以外的土地10000平方米以上(大阪府内没有)

(2)申请对象面积 

    城市规划区域内土地和城市规划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设施内的土地200平方米以上



 

※关于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从2012年4月1日开始成为市的法定事务
  另外,大阪府的事务权限于2015年4月移交给了所有的町村
  关于申报及申请的咨询,请咨询关于推进该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公有地扩大的法律负责课。

咨询窗口及申请书提交处

咨询窗口及申请书提交处是关于推进该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公有地扩大的法律负责课。
(参照参考资料《市町村担当课一览》)

参考资料


土地有偿转让备案

申请指南

(申报方法)
有偿转让时,请向有关推进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公有地扩大的法律负责课提交。


(申报后的转让限制)
申报了公扩法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内禁止转让该土地。


(代理申报的可否)
虽然也可以由代理人提交申报书,但是需要委托书。

 

※详情请向有关推进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公有地扩大的法律负责课确认。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关于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实施规则被修改,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不需要在土地有偿转让申报书上盖章。
 

1土地有偿转让备案书(1份)

  跨两个以上的市町村进行一个团体的土地申报时,请向相应的各自的市町村提交1份。

2位置图(1份)

  大致可以掌握市町村整体的地图(缩尺25000分之一左右的地图)上明示了申报地。

3周边地图(1部)

  在住宅地图(缩尺2500分之一左右的地图)上明示了申报地。

4委任状(1份)

  委托办理申报手续时需要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在该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关于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担当课上发放。
关于记载方法等,请向各市町村的负责课确认。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请在签订土地买卖等合同之前进行。合同后不能进行申报。(有时会被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对象

土地所有者(卖主)

※ 所谓“土地所有者”,是指实际拥有土地的人,不论是否登记,都不能向不是土地所有者申报的。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请提交规定的委托书。即使不是规定的委任状也没关系,但请填写规定的委任状中记载的事项,以免遗漏。

咨询窗口及申请窗口

咨询窗口及申请窗口是关于推进该土地所在的市町村公有地扩大的法律担当课。
(参照参考资料《市町村担当课一览》)

交付物指南

交付时期

通知从市町村受理日起3周内进行土地收购协议的意思或者通知没有进行收购协议的地方公共团体等。


交付所需物品

申报者本人确认文件或
代理人申报时,代理人本人确认文件


交付概要:(交付方法)

如果希望递交的话,请带上申报者的本人确认文件或代理人的本人确认文件,前往申报市町村的窗口。

・如果希望邮寄的话,会用给申报者或给代理人的简易挂号信发送。(关于费用请向各市町村咨询。)

・另外,根据市町村的不同,交付方法也不同,请向各市町村的公扩法担当窗口咨询。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用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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