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等的章程变更许可申请

向导号码:0000-0640

实施指南

要变更工会的章程,必须在总会员(总代)半数以上出席的总会(总代表会)上,经过3分之2以上的多数表决,得到大阪府知事的认可(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合法第51条、第53条)。

咨询窗口

商工劳动部中小企业支援室商业振兴课团体

电话号码06-6210-9498分机2612
传真号码06-6210-9505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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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工劳动部中小企业支援室商业振兴课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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