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涉及的土壤污染对策相关规定

向导号码:0000-0825

实施指南

 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中,以以下土地为对象,对土壤污染对策进行了限制。在这些土地上,需要办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报告等手续。
 (1) 关于使用被废止的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等(基于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的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及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的特定设施)的工厂或车间用地的土地

 (2) 3000平方米以上(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水质污染防止法、下水道法申报对象设施)作业中的工厂或车间用地及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等正在开工或暂缓调查报告的工厂或事业所用地900平方米以上)土地的性状变更的土地

 (3) 在设置有害物质使用特定设施及有害物质使用申报设施等的工厂或车间用地的一部分中,为了作为该工厂或车间的用地以外使用而进行土地形态变更时的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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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电话号码(化学物质对策)06-6210-9578(地基环境)06-6210-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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