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申报期限延长

向导号码:0000-9367

概要

申报期限延长适用的法人,如果想要停止适用,请向主要事务所等所在的都道府县知事提交“取消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延长等申报书”(地方税法实施规则第14号样式)。

咨询窗口

负责法人事务所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请参照下述“咨询处府税事务所一览表”)

参考链接


取消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延长等申报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取消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延长等申报书”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 关于电子申请,请从eLTEAX主页(外部网站)进行。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提交期限
〇关于“取消法人税相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延长等的申报”,从以下日起22天以内。
 (1)关于延长法人税确定申告书的提交期限的处分有取消处分之日
 (2)提出取消法人税申报期限延长特例的申请之日
 (3)法人税申报书的提交期限延长处分失效之日所属的事业年度结束之日
〇关于“取消事业税等相关申报书的提交期限的申报”,到事业年度结束之日为止,打算停止延长申报书的提交期限。

申请对象

大阪府内拥有主要事务所等的法人

申请窗口

负责法人事务所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请参照下述“提交处府税事务所一览表”)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事业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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