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子菜单到正文
寻找活动募集的介绍
根据名称和指南号码查找
按分类查找 在举办日寻找
上个月5月的下一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在举办地点寻找
大阪市 丰能 三岛 泉北 泉南 北河内 中河内 南河内
介绍菜单
手续、活动的介绍 各种介绍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精神保健福祉法第38条之4提出出院等请求

向导号码:0000-2388

实施指南

精神科医院住院的人、监护人、代理人,根据精神保健福利法第38条第4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出院和改善待遇。
根据本人和监护人的请求,请在书面或面试中听取本人、监护人、主治医生的意见,由5名委员组成的审查会(合议体)进行审查。
根据这个审查结果,知事命令医院的管理者采取必要的措施。另外,通知请求者审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

实施时间

申请表的受理和咨询
06-6606-5561(直通)
月-周五9:00-12:00/13:00-17:30(年末年初、节假日除外)

实施地点

大阪府心理健康综合中心
心灵绿洲

咨询窗口

  

精神保健福祉法第38条之4提出出院等请求

申请指南

请先给申请窗口打电话申请申请表。
请在账单上填写账单内容后寄回。稍后将发送受理通知,并开始审查手续。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费用不需要(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大阪府内(大阪市・堺市除外)的精神科医院住院的人及其监护人、代理人。措施住院的人,仅限于因大阪府知事的措施住院的人(本人、家人、代理人)。

申请窗口

      


交付物指南

交付时间:审查结果出来后,邮寄通知结果。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寻找活动募集的介绍
根据名称和指南号码查找
按分类查找 在举办日寻找
上个月5月的下一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在举办地点寻找
大阪市 丰能 三岛 泉北 泉南 北河内 中河内 南河内
介绍菜单
手续、活动的介绍 各种介绍
福尔 > 网顶 > 活动募集的介绍 > 精神保健福祉法第38条之4提出出院等请求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