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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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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抚养共济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

残疾人抚养共济制度是指,残疾人的监护人作为加入者缴纳欠款,当加入者死亡或严重残疾时,终身向残疾人支付养老金的任意加入的共济制度。
养老金金额是,每口每月20000日元,残疾人每人可以加入2个。
另外,仅第一笔,生活保障领取户将全额挂账款,市町村民税非课税户将减免5成,市町村民税所得额非课税户则减免3成。

2008年4月1日以后成为加入者的人的挂金金额(根据加入时的年龄不同)〔每口的月额〕

未满35岁者为9300日元
35~39岁是11400日元
40~44岁是14300日元
45~49岁是17300日元
50~54岁是18800日元
55~59岁是20700日元
60~64岁,23300日元

(注)
1)年龄按4月1日的年龄计算(同年度3月1日批准的部分有效)。
2)希望加入的月份(每月1日批准)的前一个月月末之前(详情请咨询各市町村窗口。)请向各市町村窗口申请。
3)请在每月的最后一天之前缴纳欠款。
关于缴纳,也可以从银行等账户自动转帐。
另外,3个月以上不能缴纳欠款的情况下,有可能丧失用户的地位。
4)即使中途退出,已经缴纳的欠款也不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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