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问题和回答[Q&A编号:5493]
问题
如何申请救济不正当劳动行为?
回答
劳动者有团结成工会,与用人单位交涉的权利,但对用人单位做出工会正当行为给予不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绝团体谈判,支配和介入工会的运营时,劳动委员会将事实审查,命令恢复原状的救济措施,谋求和解解决。
关于申请手续的具体方法,请咨询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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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窗口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审查课运用组
电话号码06-6941-7191
540-0031大阪市中央区北浜东3-14大阪府立劳动中心(El大阪)本馆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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