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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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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问题

想知道作为“大阪府被保护者等的住宅、生活服务等提供事业的限制相关条例”的对象经营者。

 本条例的对象经营者,对2人以上的被监护人等,在提供住所的同时,提供饮食、打扫等生活服务或者金钱等管理服务(以下称为“条例对象事业”。)的经营者。进行条例对象事业的经营者需要向大阪府进行事业开始等的申报。
 而且,不仅仅是一个经营者进行条例对象事业的情况,自己及自己指定的经营者进行条例对象事业的情况也是本条例的对象。此时,指定的经营者将汇总指定经营者的事业内容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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