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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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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民那里经常收到的咨询集

常见的问题

在NPO法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设立登记后有应该进行的事情吗。

根据设立的登记作为法人成立了,但是设立的手续并没有结束。
首先,需要附上证明登记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设立当初的财产目录等,向大阪府知事申报。
另外,NPO法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在登记设立后的2周内,必须在事务所所在地登记。如果有多个从事务所的话,必须在所有事务所的所在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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