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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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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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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问题

因为在店里签约的智能手机很难使用,所以提出解约的时候,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和终端费用的余额。必须付钱吗?

面向手机和智能手机的服务、光线路和有线电视的网络服务等合同的解除,有可能适用于“电信事业法”的“初期合同解除制度”,或者代替初期合同解除制度的“确认措施”。用合同书确认哪一个适用。
   
◆初始合同解除制度
收到合同书后的8天内,不管理由如何都可以解除合同。适用于一部分移动通信服务(手机等)和光线路服务等固定线路。
需要支付在解除合同之前使用的服务的使用费、合同解除前进行的工程费用、事务手续费。另外,在智能手机等终端的合同之前不能解除。但是,违约金等即使合同中规定了也不需要支付。另外,工程费用和事务手续费只需要支付到法令规定的上限。

◆确认措施
只有在收到合同文件后的8天内,且发现电波状况不充分的情况下,或是知道经营者的说明和书面交付的状况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适用于主要移动通信服务。
与初期合同解除制度不同,在确认措施中,有可能包括终端在内解除合同。另外,不需要支付事务手续费和违约金等。

关于“确认措施”的具体申请方法等,请用合同书面确认。“确认措施”的称呼根据经营者的不同,“取消8天”、“取消8天”等不同。
另外,令和元(2019)年10月1日修订的《电信事业法》实施,合同期限上限为2年(仅限有违约金等规定的情况),需要违约金的情况下的违约金上限为1000日元(不含税)。
有困难的时候,和消费生活中心(188号)商量吧。

・[电气通信事业法中的消费者保护规则(总务省)](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807626.pdf)

・[电气通信事业法关于消费者保护规则的指导方针(总务省)](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744277.pdf)
■咨询是
○居住地消费生活中心
○大阪府消费生活中心
〒559-0034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2-1-10 ATC(亚太贸易中心)ITM栋3楼
TEL:06-6616-0888(年末年初及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9点至17点)
※另外,周六,公益社团法人日本消费生活顾问顾问咨询员协会(NACS)西日本支部
TEL:06-4790-811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
 星期天,公益社团法人全国消费生活咨询员协会
TEL:06-6203-765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接受咨询。
○遭遇恐吓、欺诈等灾害时,大阪府警本部的“恶性商法110号”设置了咨询窗口。
TEL:06-6941-4592
○消费者热线TEL:(无站号)188(工作日:向不知道最近消费生活中心等存在的消费者介绍附近的消费生活咨询窗口。周末节假日10点到16点:都道府县等消费生活中心没有开门的情况下,会给国民生活中心打电话。(部分地区、年末年初、国民生活中心的建筑物检查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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