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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民那里经常收到的咨询集
常见的问题
我想解散政治团体。
政治团体解散的情况下,政治团体的代表者及会计负责人必须联名,从解散之日起30天以内(国会议员相关政治团体60天以内)向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的都道府县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政治团体解散申请”。
申报的份数,主要的活动区域在大阪府内的情况下为2份,主要的活动区域涉及2个以上的都道府县区域时为3份。
申报书可以在大阪府选举管理委员会的主页(“政治团体等手续介绍”的页面)上印刷。
另外,提交解散申请时,请同时提交3份解散日现在的当年收支报告书。
其他,关于附件等,请咨询大阪府选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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