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问题和回答[Q&A编号:82]
问题
如果是政府相关的事业的话,对任何东西都可以要求居民监察吗。
回答
○能够申请居民监查的仅限于政府财务会计上的行为。
○也就是说,违法或者不正当的
1.承认有公款支出时
2.承认有财产的取得、管理或处分时
3.承认有签订或履行合同时
4.认为有债务及其他义务的负担时
(1至4的行为以相当的可靠度预测的情况也是对象。)
或者,违法或者不正当地
5.承认存在疏于公款或征收的事实时
6.承认存在疏于财产管理的事实时
可以附上证明这些的书面材料,要求监查委员进行审计,请求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但是,从上述1至4的行为之日起已经过了1年以上的情况下,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无法请求。
○也就是说,违法或者不正当的
1.承认有公款支出时
2.承认有财产的取得、管理或处分时
3.承认有签订或履行合同时
4.认为有债务及其他义务的负担时
(1至4的行为以相当的可靠度预测的情况也是对象。)
或者,违法或者不正当地
5.承认存在疏于公款或征收的事实时
6.承认存在疏于财产管理的事实时
可以附上证明这些的书面材料,要求监查委员进行审计,请求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但是,从上述1至4的行为之日起已经过了1年以上的情况下,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无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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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查委员事务局监查委员事务局总务课企划组
电话号码06-6944-6052
540-8570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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