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问题和回答[Q&A编号:92]
问题
土地征收制度是什么样的?
回答
为了道路、公园等公共事业需要土地的情况下,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等事业的实施者(创业者)与土地所有者和相关人员协商,在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取得必要的土地。
但是,由于无法就补偿金的金额达成一致,或是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等理由,有时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创业者通过办理土地征用法的手续,可以在对土地所有者和相关人员进行正当补偿后,取得土地。这样的制度叫做土地征用制度。
但是,由于无法就补偿金的金额达成一致,或是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等理由,有时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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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委员会征用委员会事务局征用集团
电话号码06-6210-9935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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