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消防设备士讲习
向导号码:0000-1166
实施指南
根据消防法第17条第10条的规定,大阪府知事委托一般财团法人大阪府消防防灾协会,实施工程整备对象设备等的工程或整备相关的讲习。
收到消防设备士执照的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听课。
讲习的区分是特殊消防用设备等、消防设备、警报设备、避难设备和灭火器。
在各都道府县实施,大阪府从第1期到第3期实施各分类的讲习。
讲习内容是有关法令和工程或者整备的事项等。
收到消防设备士执照的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听课。
讲习的区分是特殊消防用设备等、消防设备、警报设备、避难设备和灭火器。
在各都道府县实施,大阪府从第1期到第3期实施各分类的讲习。
讲习内容是有关法令和工程或者整备的事项等。
实施时间
第1期(2023年6、7月)、第2期(2023年10、11月)、第3期(2024年2月)
实施地点
大阪府教育会馆【高达花园】(大阪市天王寺区东高津町7-11)
新梅田研修中心(大阪市福岛区福岛六丁目22-20)
咨询窗口
一般财团法人大阪府消防防灾协会
TEL:06-6943-7654
FAX:06-6941-6504
TEL:06-6943-7654
FAX:06-6941-6504
参考链接
消防设备士讲习听课申请
申请指南
详情请咨询一般财团法人大阪府消防防灾协会。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费用是必要的。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邮寄
邮寄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的支付方法如下:
汇款
汇款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期间限定的。
申请对象
消防设备士
申请窗口
详情请咨询一般财团法人大阪府消防防灾协会。
TEL:06-6943-7654
FAX:06-6941-6504
TEL:06-6943-7654
FAX:06-6941-6504
交付物指南
交付时间:听完课程后
交付所需物品:消防设备士执照
交付所需物品:消防设备士执照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政策企划部危机管理室消防保安课消防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