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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利推进室

事务分担・联络方式

1关于地域福利的推进(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2关于民生委员会法的实施。
3关于社会福利法的实施。
4关于生活保护。
5行旅病人及行旅死亡人员处理法的实施。
6关于生活贫困者自立支援法的实施(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7关于无家可归者自立支援等特别措施法的实施(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8关于生活资金的贷款(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9关于旧军人军属的恩赐。
10关于战死者遗属、战伤病者、撤回者等的掩护。
11关于阵亡者的事。
12关于未返回者的事情。
13关于对中国残留日本人等的支援供给。
14关于看护及其他福利相关人才的确保(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15关于社会福利法人等的审计及指导(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组合名 事务分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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